•       本社经常接到中国大陆、台湾、马来西亚、澳门、新加坡及本港等国家、地区的一些老年作者寄来的纸质书稿,有些书稿字迹潦草,无法辨认,给我们的审稿工作带来不便,故友情提醒:本社从现在起不再接受纸质书稿,一律改为电子书稿,书稿统一发邮箱zggjwycbs@163.com,请大家周知。
  •               紧急通知

       本网站多次受到黑客攻击,不少图书资料丢失,若您的图书资料在本网站无法查到,请发邮件至zggjwycbs@163.com与本网站取得联系,特此通知。
当前位置:主页 > 热门话题 >

书号买卖泛滥扭曲图书出版意义

       “一个书号他说7.5万,就是提高卖价了,总编理解的都是错误的;我只好推荐到山东友谊出版社。后来,他说:再找他几次3万也不是不行!”山东某出版社 的编审在新浪微博上发出一声“狮子吼”,对准的不仅是山东某出版社的领导,还是中国当下真实的图书出版现状。可是,这一声“狮子吼”,固然能引起该社相关 领导注意,暂时缓解矛盾,却果真也能让积疾日久的图书出版界跟着打开“任督二脉”,恢复正常起来吗?其实,答案大家都心知肚明——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。 

   曾几何时,爱书人总是从山东画报出版社“抱得美人归”,其出版理念、策划见识、编辑素养乃至价格设计都让读者啧啧称赞。最近这些年,好书出版得越来越 少。若冒犯说一句,像是抱着昔年的“金字招牌”,蹲在图书出版市场一角缅怀其余晖而已。此次该社编审抖出这一个事件,或许让有心人可以想象得到,他们到底 哪里受伤了?比如书号之恶伤,可见一斑。

   作为一本书的识别身份,书号本来就不是一个可以标价买卖的东西,不带有什么商业竞争味。而出版社的领导倘若可以随意抬价,做出相当腐臭的行为,完全用谈 生意的方式对待一本好书的出版,简直就是昧于出版良心,侮辱图书文化。但是要知道,这并不是特殊个案,随意抬价书号、买卖书号已然成为中国图书出版业一道 常见的“风景”,并且还是一个接近于公开的“潜规则”。特别是一些身上官老爷气味浓的人执掌出版社,不懂文化却引领出版,使得出版社江河日下。那么在生存 不景气的情况下,书号买卖也就成了“顺情顺理”的谋生借口,成了变相的“作为”。

   那么,为什么这些出版单位就能够手握如此多的书号,以致轻易就能“变号为金”呢?这又不得不面对一个说来沉重的现实。早有一些学者已经说出关键,中国对 图书的出版实行了严格控制,政府审批部门每年都会给予指标,让每家出版社能够使用多少书号。而民营出版社却未享有相同的待遇,如果要出版书,只能通过跟其 他国有出版社合作出版,才能使用书号,除此便是从其他国有出版社买书号了。在此情况下,特殊的“指标”便为书号大大增值了,导致买卖书号愈加兴盛。诚然, 书号买卖泛滥,或是恶意抬价,一方面不经意间扭曲了图书出版的意义;另一方面,也让图书出版变得难堪。只要买得起书号,出书就不是一件难事。有的出版社看 到“变号为金”,自然心满意足,不负责任,故意放松对图书内容的编审,于是粗制滥造的图书就此逍遥混迹于图书市场上。

   书号买卖终究是出版业明显粗鄙的行径。就如前面山东某出版社的出书例子,一个书号在权力的摆弄下,从3万随意提升到7.5万,确实毫不费力就多得了 4.5万。我们可以算一算,按照一个书号卖到7.5万,现在一本书能印到1万册实属不错,那么一本图书的成本也就随着提高7.5元。要是依照原来的一个书 号3万,同样印数下,单本图书的成本也就提高3元而已。相比之下,孰难孰易,哪个价钱更能让读者接受,读者诸君当然心知肚明了。

   变相抬价书号、买卖书号,也许有人说倒可“相解其难”,比如既是改善了国有出版单位的经营困难,又可以帮助民营出版社出书,此不亦为出版业佳话吗?在我 看来,此论真是荒天下之大谬。书号限制、变相买卖着实不知不觉间制约了中国图书出版业的发展,其害向来困于深久矣。在今年的两会上,复旦大学知名学者葛剑 雄的提案中就有两条建议,即“取消书号限制”和“逐步增加刊号”,要是这建议终能被采纳实施,还真是文化图书出版业沁人心脾的甘霖。